
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:2016-2018年繼續實行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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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繼續執行光伏發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,通知指出,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,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,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%的政策。